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思极智联(天津)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思极智联(天津)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清单(服务) | |||||||||||||||||||||||||||
序号 | 采购编号(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包号 | 项目单位 | 包名称 | 采购目录大类 | 采购目录中类 | 采购目录小类 | 物资名称/实施范围 | 采购范围 | 打分权重(技术:价格:商务) | 价格打分办法 | 服务期 | 专用资格要求 | 合同条款说明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付款条件 | 是否为框架采购 | 框架授标原则 | 框架二阶段分配原则 | 应答/进入详评供应商仅为1家时是否继续谈判 | 如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是否重新采购 | 最高限价(总)(万元) | 最高限价(分项)(万元) | 保证金(元) | 报价方式 |
1 | CY8525S18FF03 | 思极智联服务 | CY8525S18FF03-18 | FF03-18 | 思极智联(天津)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供电服务互联网负面信息技术服务 | 服务 | 信息服务 | 信息系统服务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第三方供电服务负面基础数据及在线数据检索服务,包括数据检索范围、检索服务 | 60:30:10 | 简单算术平均值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25日内完成服务 | 三年三项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投标截止日,具有三项及以上同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其他要求:无 |
无 | 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 30:60:10 | 进度款 : 第1期(30%)-(1)合同签订并正式生效后,乙方提供《互联网供电服务负面信息监测账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结算款 : 第1期(60%)-(2)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60%合同款。; 质保金 : 第1期(10%)-(3)项目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后,经甲方认可,且期间无索赔发生(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10%的合同余款。 以上付款均以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
否 | / | / | 否 | 是 | / | / | 6880 | 总价合同 |
2 | CY8525S18FF03 | 思极智联服务 | CY8525S18FF03-19 | FF03-19 | 思极智联(天津)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联网运营秩序维护支撑项目 | 服务 | 信息服务 | 信息系统服务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提供互联网自动化监测工具收集到的损害网上国网权益和影响正常运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据,同时提供不少于6个自动化监测工具账号,并配合开展运营秩序维护支撑服务。 | 60:30:10 | 简单算术平均值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内完成服务 | 三年三项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投标截止日,具有三项及以上同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其他要求:无 |
无 | 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 30:60:10 | 进度款 : 第1期(30%)-1)合同签订并正式生效后60日内,乙方完成第一阶段成果物编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结算款 : 第1期(60%)-(2)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经甲方验收通过终验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60%合同款。; 质保金 : 第1期(10%)-(3)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经甲方认可,且期间无索赔发生(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10%的合同余款。以上付款均以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
否 | / | / | 否 | 是 | / | / | 22400 | 总价合同 |
3 | CY8525S18FF03 | 思极智联服务 | CY8525S18FF03-20 | FF03-20 | 思极智联(天津)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奇安信终端运维服务 | 服务 | 综合、运维、零星服务 | 运维服务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本次采购包含奇安信系统的日常巡检、配置信息维护、用户操作指导、需求受理、运行监视,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 60:30:10 | 简单算术平均值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内完成服务。 | 三年三项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投标截止日,具有三项及以上同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其他要求:无 |
无 | 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 30:60:10 | 进度款 : 第1期(30%)-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按照甲方运维要求,在完成1/2服务期时,向甲方提供书面服务报告及过程文件; 结算款 : 第1期(60%)-2.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质保金 : 第1期(10%)-3、留取10%作为质保金,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付款均以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
否 | / | / | 否 | 是 | / | / | 3360 | 总价合同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4日08: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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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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