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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沱南污水处理厂施工电源新建工程(1标段)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14 收藏项目

五台县沱南污水处理厂施工电源新建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五台县沱南污水处理厂施工电源新建工程

1.2采购人:五台县兴台基建开发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新建250kVA双杆变台1座;新建10kV架空线路536m,采用JKLYJ-10-120型架空绝缘导线。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1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忻州市五台县。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业绩要求:  /  。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收或者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4-14 12:00 至2025-4-17 12:00(北京时间)

4.2方式:(请登录)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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