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ZP2********;2、项目名称###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分项限价:巡访探视:16元/人/次;护理照料:50元/人/次;康复训练:100元/人/次;送医###县城送医:180元/人###县城陪护:180元/人/天;乡镇送医:80元/人/次;乡镇陪护:80元/人/天)注:送医陪护时限3天。分项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社会救助试点服务人群###县辖区内的分散特困人员、特困中一二级残疾人、低保内一二级残疾人、低保内重大病患者、低边支出型家庭刚性支出人员、低收入人口认定中未成年人等,约2216人,为他们提供巡访探视、照料护理、康复训练服务、送医陪护服务等项目,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要具备专业技能,并且要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耐心、有经验等做到服务全面且安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6、服务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通过“****网站、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5.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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