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ZB
(二)项目名称:110千伏桃花变电站工程监测服务(二次采购)
(三)服务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 |
110千伏桃花变电站工程监测服务(二次采购) |
1项 |
人民币108286元 |
1.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参选人应对所有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参选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采购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建筑主体沉降观测),如认证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比选文件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报价的;
(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在参加本次比选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已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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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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